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建活动
【机关党建园地】2021年第一期:做好基层党务工作,这五个条例必须了解
  发布时间:2021-02-25 14:36:45 打印 字号: | |

党内法规制度是基层党务工作的指导,为我们各项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本期机关党建园地就对与我们日常党务工作息息相关的五个重要条例进行介绍。

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018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一)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和工作原则

《条例》第二条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条例》第三条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五个原则

     (二) 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

《条例》在第二章重点讲了两个方面:第一,规定了党组织设置的一般情况;第二,明确规定党支部的设置要创新。

《条例》第四条明确了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并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

(三)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

《条例》第九条提出了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第十条在第九条的基础上,又对十个不同领域规定了各有侧重点的具体任务。

     (四)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

《条例》第四章规定的党支部工作机制主要包括:1.党支部党员大会。第十一条规定了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2.党支部委员会。第十二条规定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3.党小组会。第十三条规定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条例》还对各个会议召开的期限、职权和任务、步骤、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运行就有了基本遵循。

(五)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

《条例》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这些活动的频次、内容、程序都做出了具体规范。第十六条规定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第十七、十八条分别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做出了规定。第十九条对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提出了要求。

     (六)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条例》专门对党支部委员会作出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范了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第二十二条至二十六条分别对党支部书记的职责、任职条件、选拔渠道、培训和激励做了规定。

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10年6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一)组织设置

《条例》第五至七条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员人数、生产机制和任期作出了规定;第八条规定了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担任书记、副书记的条件;第九条讲的是机关纪委的设置问题。

(二)基本职责

《条例》第十条规定了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基本职责,第十一条规定了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三)党的政治建设

《条例》第十二条明确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第十三条从四个方面对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作出规定,第十四条对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落实“四个服从”作出规定,第十五条说的是提高党政治能力问题,第十六条说的是净化政治生态问题,第十七条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要求。

(四)党员队伍建设

本章共有五条内容,分别是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党员服务、创先争优和发展党员。

(五)党内民主和监督

本章共有五条内容,分别讲的是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制、党员民主权利、党员日常监督、问题处理。

(六)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提到选拔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第三十条专门说明了专兼职的配备问题。第三十一条明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管理,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第三十二条是在强化专兼职两种角色党务工作人员的作用发挥。

三、《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一)遵循原则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应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四项原则。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本章要求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党员教育基本任务

本章规定了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教育、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形式政策教育、注重知识技能教育等党员教育的基本任务。

(四)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本章规定了党支部应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每月应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五)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本章对取得党籍、停止党籍、自行脱党予以除名等情形及党员档案管理等作出规定。

(六)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

本章对党员监督的方式和规范以及相关违纪行为的处置就作出规定。

四、《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2017年12月20日,《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施行。《条例》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党务公开的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 坚持积极稳妥 坚持依规依法

(二)党务公开的主体

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条例》第十一条对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内容作出了规定。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提出→审核→批审→实施。

(五)党务公开的方式

1.在党内公开;2.向社会公开;3.建立和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4.探索建立统一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

五、《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2020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条例》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

(一)总则

本章明确《条例》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等,强调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二)代表的产生

本章对代表名额分配、资格条件、产生程序等作出规定

(三)委员会的产生

本章重点对不同领域、类型和层级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资格条件提出原则性要求,强调发挥上级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

(四)选举的实施

本章主要就会议条件、候选人介绍、选举有效及有效票界定、报告得票情况等作出规定。

(五)呈报审批

本章对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请示、预备人选请示和选举结果报批等作出规定。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