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公开 > 送达公告
当事人:孙辉
  发布时间:2021-01-14 10:14:44 打印 字号: | |

孙辉、保定胜比德皮具制造有限公司:孙义就(2020)津72民初字第58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责任编辑:s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