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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上海中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2-02 10:22:25 打印 字号: | |

上海中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杭立物流有限公司:仇学强就(2020)津72民初73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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