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杭立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对仇学强诉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塘沽分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72 民初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