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我院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月22日,天津海事法院结合海事审判特点深入北塘渔民码头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并与滨海新区北塘海洋渔业协会负责人及渔民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中,北塘海洋渔业协会负责人主要介绍了北塘海洋渔业现状及码头的经营状况,渔民代表介绍了对船舶买卖合同、海洋养殖污染、养殖海域征地补偿等法律服务方面的诉求,特别是“顶名”购买船舶时出现纠纷的法律处理意见,以及船舶购置补偿金的分配纠纷等问题,天津海事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认真听取了渔民代表及协会法律需求,并细致的做了记录。综合审判庭杨玲副书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介绍了我院海事司法便民服务措施,并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向渔民代表们就船舶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详细讲解。最后,综合审判党支部向协会及渔民代表赠送了《民法典》单行本及《天津海事法院诉讼指南》宣传册。
本次《民法典》宣传活动,是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天津海事法院积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司法为民服务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海事审判专业优势,既为当地渔民群众解决更多法律难题,也提升渔民群众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