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我院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增强服务本领,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按照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6月9日,天津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与驻地共建单位秦皇岛海事局一行来到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为港区9家涉海企业开展为民办实事“送法上门”活动。
活动中,我院法官就涉海企业所关心的海上污染强制清污费用的承担、海上养殖损害赔偿、加盖船章行为的责任等法律问题对涉海企业进行了普法宣讲,并结合日常审判实务和典型案例,对涉海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潜在的法律风险点进行了重点提示。在座谈环节,我院秦皇岛审判庭与海事局工作人员现场收集并详细解答参会企业提出的法律和政策问题。与会企业代表表示,天津海事法院和海事局深入基层开展送法服务,拉近了司法机关、监管机关与涉海企业之间的距离,为企业送来了及时雨,解决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法律和政策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切实提高自身安全生产、规范经营的意识和能力。座谈结束后,我院法官向参会企业发放了精心制作的“为民服务联系卡”,将法官的联系方式、审判庭收案类型等内容直观地呈现在参会企业面前,受到与会企业代表的一致好评。
天津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通过交流座谈,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有效增强了企业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帮助他们提升了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生产、经营的能力。下一步,天津海事法院将把与企业的互动持续化、经常化,进一步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覆盖面和实际效果,切实将各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落到实处,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海事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