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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吉运国际有限公司(JI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发布时间:2021-06-03 09:48:24 打印 字号: | |

吉运国际有限公司(JI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本院受理青岛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诉你单位、青岛世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洛马尔租船有限公司(LOMAR CHARTERS LIMITED)、洛马尔航运有限公司(LOMAR SHIPPING LIMITED)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6月3日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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