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公开 > 送达公告
当事人:周战海
  发布时间:2021-08-10 08:53:59 打印 字号: | |

周战海:本院受理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你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8月10日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责任编辑: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