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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31 08:00:01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以及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参照国际惯例,审判本辖区内由海事法院管辖的海事、海商等一审案件;受理海事请求权人申请扣押船舶及其申请扣押船载货物、船用燃油的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案件,对其中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对审判工用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管理。

10、承办其他应由天津海事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海事法院内设11个职能处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天津海事法院部门本级1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6194865.6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6522540.9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大幅度压缩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294427.0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274942.89元,主要原因是: 2020年度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大幅度压缩项目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78879.34元,占99.96%;其他收入15547.68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179317.9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550622.68元,主要原因是: 2020年度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大幅度压缩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1304298.49元,占89.44%;项目支出4875019.48元,占10.5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6129317.9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6490975.89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大幅度压缩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6129317.9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553509.97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大幅度压缩项目支出。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42718468.4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017325.38元,其中:42,718,468.49元,包括:行政运行开支37893449.01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资本性支出;案件审判开支4825019.48元,主要用于弥补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218.4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34507.69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85,218.4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625631.0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01676.9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25,631.0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离休干部医疗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41304298.4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574306.56元,主要原因是审判综合大楼运行和维保开支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1415758.60元,其中:

基本工资473293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中的职务和级别工资。

津贴补贴9065632.5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除基本工资外的各种规范性补贴等。

奖金4752012.11元,主要用于年末奖励工资、系统绩效奖金和市级级效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85218.4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65117.8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46154.6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25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78742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公积金、补充公积金和按月住房补贴。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69471.03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值班费、2019年未休假补贴和聘任制书记员工资。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6869.39元,其中:

离休费144735元,主要用于单位1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

退休费187775.80元,主要用于补发移交至社保分中心的退休人员单位负担的各项补贴。

医疗费补助14358.59元,主要用于单位1名离休人员医疗费开支。

3、商品和服务支出9014349.09元,其中:

办公费447756.97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品和书报杂志等。

印刷费13300元,主要用于印制单位工作手册和笔记本开支等。

水费84810.13元,主要用于单位和秦皇岛派出庭等的日常水费开支。

电费737410.66元,主要用于单位和秦皇岛派出庭等的日常电费开支。

邮电费284085.94元,主要用于单位的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和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279439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冬季集中供暖开支。

物业管理费1338445.03元,主要用于单位物业(保洁和维修)和保安(本院和秦皇岛派出庭)的服务费开支。

差旅费139516.5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因公外出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等。

维修(护)费1077456元,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维费等开支。

培训费109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在外各种培训开支。

专用材料费47000元,主要用于信息建设和各种电子办公设备辅料等开支。

劳务费954741.65元,主要用于合同制职工人员的工资、各种保险和餐厅人员服务费等开支。

工会经费221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计提费用。

福利费193993.31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院在职干警和退休干部各项福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的车燃料、存车通行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

其它交通费用1006140元,主要用于车改后的公务交通补贴开支。

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3158.85元,主要用于单位班车租车开支、驻村工作组及对口帮扶村开支等各项开支。

4、资本性支出527321.41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116649.17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的购置开支。

专用设备购置380692.24元,主要用于单位法庭办案设备和安可设备的购置开支。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9980元,主要用于单位信息化建设工程、网络服务器、软件等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355000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执行有效。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出国人员。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5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执行有效;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2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9541670.50元,比2019年增加1244889.30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维修(护)费、设备购置(购置安检设备和诉服中心设备)等支出增加。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5743.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778.5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7965.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5743.5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78096.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35%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天津海事法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海事法院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1702452.09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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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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