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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一起海事行政案件入选天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十大典型案例
作者:郭建君  发布时间:2021-09-07 19:27: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津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天津海事法院审理的某货代公司诉市港航局行政处罚及市交委行政复议案被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该案于2020年7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6月23日发布)于7月1日施行后,天津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海事行政案件。根据该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庭审程序中首次增加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的诉讼环节。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不仅就本案发表意见,还就天津港港口安全管理工作的执法背景、行政机关就危险货物的认定、联合执法机制的衔接等充分阐述,表明职能部门应当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定祥和的环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并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对本案原告最终认可履行行政处罚、撤回起诉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该案庭审还邀请了多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过程公开透明、紧凑有序、严谨规范,有效实现了查明事实、听取意见的庭审功能,也为旁听人员提供了有价值的学习教材。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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