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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2020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3 16:07:01 打印 字号: | |

2020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仲)统筹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努力推进重点工作,业务多元发展,工作质效稳中有升。

一、受案量持续提升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11件,同比增加20件。其中,涉外案件29件,国内案件82件案件类型主要包括提单运输争议、船员劳务争议、船舶建造、船舶碰撞争议等,当事人来自美国、挪威、香港等21个不同国家和地区。

对比分析,2020年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1. 受案量持续增长,自2017年独立运营以来,首次突破百件;

2. 涉外案件占比高,占全部受案量的35%,国际公信力持续提升;

3. 海事海商案件仍然保持世界领先,诸如船舶试航、燃油加注争议等新类型案件陆续出现,行业引领作用凸显;

4. 当事人约定适用英国法、加拿大法和新加坡法的案件有增无减,仲裁国际化步伐加快;

5. 调解案件稳步增加,网上仲裁破冰启航,以仲裁为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得到认可。

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重点工作有序进行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落实防控政策,细化防控措施做好防控宣教,适时发布业务通知,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仲裁服务质效

一是发布有关网上立案、网上仲裁指引和视频庭审规范;二是严格把控网上仲裁办案程序环节,确保程序正当;三是与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争议解决中心(香港商签协议,加强合作

四、深化诉调对接、调仲结合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受聘成为武汉海事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诉裁诉调对接备忘录,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签订金融业诉源治理及纠纷解决协作框架协议。

五、加强分支机构建设,扩展服务网络

9月海南仲裁中心揭牌全面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10月浙江自贸区仲裁中心与宁波相关部门签署合作意向,将争议解决服务向自贸区新片区延伸。11月“北京+上海跨区域联动“双总部”建设落地,上海分会正式更名为上海总部,以上海为重心大力发展海事海商业务。

六、充分发挥平台优势,放大公共法律服务

疫情出现后,联合行业协会推动构建疫情防控“法律防火墙”,组织航运专家就企业反馈的典型问题分析解答;依托仲裁员力量,在公众号推出“疫情防控法律专题”系列文章;针对邮轮业亟待解决的法律理论和实务问题展开线上研讨;举办九期“海仲云讲坛”,在线讲授海运法律理论及实务;为舟山等区域企业做应对疫情法律风险网上专题讲座;与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签署协议,共同开展国际贸易投资服务引导,提升改善自贸区营商环境。

七、加强国内外交流,持续扩大影响力

主办、支持或参加第21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巴西)、 国际替代性争议解决研讨会(泰国)、“一带一路”争端预防与解决在线研讨会(马来西亚)、《新加坡调解公约》生效后中国涉外调解发展研讨会、“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高级别对话会、 2020年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2020年国际调解高峰论坛等几十场国内外会议,持续扩大影响力和品牌效应。

八、推进标准格式合同修订工作,服务行业发展

主办“定期租船合同修订专家线上讨论会”,主导修订2012标准定期租船合同,并拟推出流行病推荐条款,促进产业发展。

九、发挥专家优势,推动海商法和仲裁法修改

与中国海商法协会共同组建专家组,《海商法(修改送审稿)》相关热点、焦点问题深入讨论,研提意见建议;支持中国海商法协会举办线上研讨会,就海商法修改、船员权益保护、海上货物旅客运输和邮轮法律制度,以及海洋环境保护及渔业法律制度等问题集中研讨;派员参加《仲裁法》修改专家论证会,就修改草案研提意见建议;积极推动海仲专家牵头起草的《有关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公约草案》(北京草案)公约化进程。

在新的一年里,中国海仲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研究争议解决服务需求,推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于国际航运事业,服务于国际贸易投资发展!


 
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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