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仲)统筹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努力推进重点工作,业务多元发展,工作质效稳中有升。
一、受案量持续提升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11件,同比增加20件。其中,涉外案件29件,国内案件82件。案件类型主要包括提单运输争议、船员劳务争议、船舶建造、船舶碰撞争议等,当事人来自美国、挪威、香港等21个不同国家和地区。
对比分析,2020年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1. 受案量持续增长,自2017年独立运营以来,首次突破百件;
2. 涉外案件占比高,占全部受案量的35%,国际公信力持续提升;
3. 海事海商案件仍然保持世界领先,诸如船舶试航、燃油加注争议等新类型案件陆续出现,行业引领作用凸显;
4. 当事人约定适用英国法、加拿大法和新加坡法的案件有增无减,仲裁国际化步伐加快;
5. 调解案件稳步增加,网上仲裁破冰启航,以仲裁为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得到认可。
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重点工作有序进行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落实防控政策,细化防控措施,做好防控宣教,适时发布业务通知,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仲裁服务质效
一是发布有关网上立案、网上仲裁指引和视频庭审规范;二是严格把控网上仲裁办案程序环节,确保程序正当;三是与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争议解决中心(香港)商签协议,加强合作。
四、深化诉调对接、调仲结合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受聘成为武汉海事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诉裁诉调对接”备忘录,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签订“金融业诉源治理及纠纷解决协作”框架协议。
五、加强分支机构建设,扩展服务网络
9月海南仲裁中心揭牌,全面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10月浙江自贸区仲裁中心与宁波相关部门签署合作意向,将争议解决服务向自贸区新片区延伸。11月“北京+上海”跨区域联动“双总部”建设落地,上海分会正式更名为上海总部,以上海为重心大力发展海事海商业务。
六、充分发挥平台优势,放大公共法律服务
疫情出现后,联合行业协会推动构建疫情防控“法律防火墙”,组织航运专家就企业反馈的典型问题分析解答;依托仲裁员力量,在公众号推出“疫情防控法律专题”系列文章;针对邮轮业亟待解决的法律理论和实务问题展开线上研讨;举办九期“海仲云讲坛”,在线讲授海运法律理论及实务;为舟山等区域企业做应对疫情法律风险网上专题讲座;与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签署协议,共同开展国际贸易投资服务引导,提升改善自贸区营商环境。
七、加强国内外交流,持续扩大影响力
主办、支持或参加第21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巴西)、 国际替代性争议解决研讨会(泰国)、“一带一路”争端预防与解决在线研讨会(马来西亚)、《新加坡调解公约》生效后中国涉外调解发展研讨会、“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高级别对话会、 2020年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2020年国际调解高峰论坛等几十场国内外会议,持续扩大影响力和品牌效应。
八、推进标准格式合同修订工作,服务行业发展
主办“定期租船合同修订专家线上讨论会”,主导修订2012标准定期租船合同,并拟推出流行病推荐条款,促进产业发展。
九、发挥专家优势,推动海商法和仲裁法修改
与中国海商法协会共同组建专家组,就《海商法(修改送审稿)》相关热点、焦点问题深入讨论,研提意见建议;支持中国海商法协会举办线上研讨会,就海商法修改、船员权益保护、海上货物旅客运输和邮轮法律制度,以及海洋环境保护及渔业法律制度等问题集中研讨;派员参加《仲裁法》修改专家论证会,就修改草案研提意见建议;积极推动海仲专家牵头起草的《有关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公约草案》(北京草案)公约化进程。
在新的一年里,中国海仲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研究争议解决服务需求,推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于国际航运事业,服务于国际贸易投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