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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跨域解纷彰显为民宗旨 高效调解保障群众权益——天津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妥善调解两起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
作者:宋文杰  发布时间:2021-10-16 13:14:40 打印 字号: | |

作为天津海事法院发挥跨地域管辖职能、服务保障京津冀沿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和窗口部门,秦皇岛审判庭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切实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审判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先后妥善调处多起重大海上人身伤亡、船舶驶入养殖区事故引发的海事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2020年10月19日,河北省唐山沿海发生一起货船与渔船碰撞事故,事故造成渔民失踪或死亡。2021年6月,两名死者的家属将渔船的所有人、经营人以及货船的所有人和光船租赁人等多方被告诉至天津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立案后,死者家属多次向法庭表达希望尽快得到赔偿款以补用于家庭各项开支的强烈意愿。考虑到两个家庭经济困难的现状,审判庭果断放弃等待另案中关于渔船和货船对事故责任比例判决结果的既定审理计划,在各方委托手续齐全后,迅速组织死者家属和各被告代理人集中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承办法官反复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释明工作,引导各方当事人合理确定诉讼预期,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框架;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将涉案船舶投保的保险公司等非案件当事人一并纳入调解工作,并通过情理并重地向各被告分析两案中存在的包括死者下落不明、被抚养子女幼小等在内的特殊因素,使各被告深刻认识到事故对两个家庭所造成的精神和经济上的沉重打击,从而最大程度地为死者家属争取利益。

调解工作持续了两个昼夜。期间,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向各方当事人分析法律和案情。为使各被告在事故责任比例尚未划分的情况下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承办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反复修改调解协议,最终确定了由保险公司直接进行分期付款的方案,为死者家属在短期内拿到足额赔偿款赢得了保障。调解协议达成之时,已是万家灯火、夜幕降临,在送走充满感激之情的死者家属后,为确保当事人第二天能第一时间收到法律文书,承办法官又继续投入到调解书的起草工作中……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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