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公开 > 送达公告
当事人:吉运国际有限公司(JI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发布时间:2021-11-18 08:00:00 打印 字号: | |

吉运国际有限公司(JI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本院对青岛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诉吉运国际有限公司(JI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洛马尔租船有限公司(LOMAR CHARTERS LIMITED)、洛马尔航运有限公司(LOMAR SHIPPING LIMITED)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72民初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11月18日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责任编辑: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