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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2021年天津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作者:张俊波  发布时间:2021-12-01 15:25:10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1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6——2021年天津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白皮书》并同时发布八个典型案例。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福新通报了天津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基本情况,介绍了审判实践中采取的工作举措,归纳了典型问题以及裁判规则。立案庭庭长郭建君、立案庭法官张俊波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多家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参会。

五年来,天津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海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海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为辖区涉海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天津海事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知情权、生态环境等方面权益的保护力度,妥善审理涉及海水养殖、拆迁补偿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处罚决定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共7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6.7%。二是坚持维护依法行政,维护正常海事管理秩序。天津海事法院正确处理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两者之间的关系,严格依法办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正常的海事行政管理秩序。在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坚决支持海事行政主管机关严格执法,一起案例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十一起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三是坚持审判服务大局,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天津海事法院在司法审判中强化对海洋环境生态的保护,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关于海洋生态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与大连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签署《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统筹安排、协调推动司法协作工作,就裁判尺度统一、疑难问题共商、审判执行互助、区域纠纷协同化解开展协调联动,加强渤海生态环境治理。四是坚持“院府联动”,提升协同治理效能。天津海事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丰富与海事行政机关良性互动的内容与形式,助力司法机关与涉海行政机关同频共振,形成维护航运安全和海洋生态安全的合力,共同推进海洋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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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白皮书(2016-2021)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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