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09:25:08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2021年,海事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中央、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发挥好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为实现海事司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切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部署推动。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多次召开党组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先后制定《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工作要点》《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天津海事法院各部门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等文件,组织召开2021年工作会议、2021年党建工作部署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021年审判执行工作推动会、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会等会议,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做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年度宣传工作计划,编印《思想之训》《法规之训》《能力之训》《警示之训》资料汇编,采取集中学习研讨、政治文化布设、参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等形式,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注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调查研究,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警代表、律师代表、涉海企业等类别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加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研究思考》等调研报告。二是牵住责任制“牛鼻子”强化落实。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2021年度党组、党组书记、院级领导干部、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四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为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印发《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手册》,利用全面从严治党监管平台、检查考核等实时督责促责;坚持党组会至少每半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书记每半年听取院级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院级领导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持续加压增责;突出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干警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培训,主要领导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题进行辅导宣讲,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能力,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高度重视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推进政治生态建设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7个方面22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推动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三是抓住“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市委措施,组织观看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警示教育专题片,制定并落实《天津海事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的措施》,进一步以案释纪释法、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每半年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党组班子、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认真落实好述责述廉等制度,同时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列入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会后整改落实;党组书记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充分运用履职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通报公开等形式纠正问题、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有力推动管党治警工作落实。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作为“第一议题”,做到第一时间学习、提出贯彻举措、跟进督办落实,先后制定《天津海事法院关于<天津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及分工方案>的责任分工》等措施,定期上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我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大力开展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狠抓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切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研究党内法规执行情况、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定《中共天津海事法院党组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措施》,推动请示报告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态度抓好中央巡视、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效体现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二是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并落实《天津海事法院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天津海事法院关于贯彻市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暨2021年全市政法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天津海事法院落实加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等,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平安天津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安全保密、人民防线等工作,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聚焦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为指引,制定《天津海事法院关于为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天津海事法院服务雄安新区和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在雄安新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并完成首批跨域立案,牵头大连、青岛海事法院召开渤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讨会、签署《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与天津海警局共同签署《关于海事司法与海警执法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采取深入一线调研、提供法律服务、发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助力天津港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形成的《京津冀海洋环境司法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京津冀海事诉讼便利化研究》调研课题获第四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二等奖;着眼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制定并落实《中共天津海事法院党组关于研究重大案件的工作措施》《天津海事法院重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天津海事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理的规定》等,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推进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海事司法作为。三是涵养良好政治生态。研究制定《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加强政治生态建设重点任务》《天津海事法院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措施》等,深入开展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和整治机关作风问题专项行动、肃清孙力军武长顺张林才等人流毒影响工作,进行政治生态分析和政治画像自评,开展净化政治生态主题党日,推进政治文化、政治生活、政治生态一体建设、一体培育,营造政治清明、法院清廉、干警清正的浓厚氛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要求,通过材料提级把关、会议层级列席等形式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旗帜鲜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规范党章学习日、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使党内生活更加庄重、严肃、规范;制定《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强信念、献青春、跟党走”“学党史、忆百年、守初心、担使命”等主题活动,在塘沽烈士陵园、昌黎烈士陵园、乐亭县李大钊纪念馆、黄骅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组织参观“红色记忆—天津革命文物展”、“百年恰是风华正茂”主题档案文献展,通过思想引导、红色教育、文化熏陶等形式,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三)坚持科学理论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一是以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研究制定《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政治轮训工作计划》《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学习使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籍,采取每月下发理论学习计划、集中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讲授专题党课、专家辅导授课、网络专题培训等形式,运用各类培训班、“学习强国”、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平台,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截至目前,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31次、举办理论读书班2期;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天津海事法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轮训,邀请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作专题辅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精准把握核心要义;跟进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做到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二是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传承伟大建党精神。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研究制定《中共天津海事法院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着眼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围绕“4本书”划分专题学,集中三天时间举办读书班,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分别讲党史党课,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平津纪念馆馆长等来院讲座,组织干警参加网络专题班、知识竞赛,在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史上的今天”“学百年党史、忆政治生日”等专栏;制定《天津海事法院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组织收听收看庆祝大会直播,组织干警到天津航天长征火箭有限公司、平津战役纪念馆等体验红色教育,举办“不忘初心、献礼百年”书画摄影展,组织观看《建党伟业》《岁月在这儿》《一九二一》《长津湖》等影视剧,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两优一先”表彰会暨党史故事讲述会;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服务群众项目清单、诉求清单及工作台账,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办实事、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办实事、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改革办实事、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有新作为,在保障基本民生上有新进步,在推进基层治理上有新贡献,在司法能力建设上有新提高。三是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凝聚强大正能量。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全国宣传部长工作会议等精神,制定《天津海事法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范畴,党组坚持每半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会议就干警思想现状等开展联动会商;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截至目前,39项措施全部完成,其中立行立改24项,长期坚持15项,建章立制9项;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天津海事法院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强化互联网工作群组、新媒体等管理;举办“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意识形态主动仗”网络培训班,举办各类讲座24次、“海法漫谈”3期,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拍摄发布宣传片2部、短视频12个,“天津海法”公众号发布信息315条,微博发布信息1389条,均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出台《天津海事法院开展案件风险和社会效果评估工作的规定(试行)》,紧盯重要敏感节点和涉诉信访等重点案件,严格落实“三同步”等要求,全年没有发生负面舆情情况;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推进志愿活动常态化,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四)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全院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质量。一是持续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具体措施,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深入自查,着力把领导班子打造成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的“指挥部”、“战斗部”;注重完善班子成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迎接市委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专项巡视并深入整改,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严把政治首关,认真落实《天津海事法院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综合运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等多种方法,提高政治素质考察、政治把关的科学性、精准性,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制定《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修订《天津海事法院工作人员考勤及请销假管理规定》,组织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培训,稳步推进干警轮岗交流、干部家访,常态化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出入境等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法规,专题研究统战工作,开展统战工作理论网络培训和专题辅导讲座,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座谈会,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选派1名干部到南开法院挂职锻炼。二是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支持配合市级机关工委对我院机关党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归口领导,研究制定《天津海事法院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天津海事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机关党建工作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等,采取党组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定期研究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以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为重点,通过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集中学习的措施》、明确党支部联系点、加强检查督促、开设“机关党建园地”、参加“津港先锋”党建联盟、迎接最高院组织力提升工程总结验收等形式,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院被最高院评为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综合审判庭党支部被市委授予“天津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认真学习《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召开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进会,指导各党支部形成各具特色的融合工作法;扎实开展机关党建重点课题调研,《关于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和法院党建工作的思考》调研成果被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评为2021年度机关党建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认真研究部署群团工作,健全工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选举产生第一届妇女联合会,积极开展“玫瑰书香”主题阅读、“爱心家庭一元捐”、趣味运动会等活动。三是持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市级机关处长大会精神研讨推进会,观看全市政法系统英模事迹影像资料,开展“学英模、讲担当、尽责任”专题研讨,举办院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持续推进窗口单位“三亮三提三比三评三创”制度落实,评选表彰1个先进党支部、5名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激励干警见贤思齐、勇于担当、善于作为,院告申庭和1名干警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评为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1名干警在全市法院英模事迹报告会上进行交流,拍摄制作的《执行法官“不畏难”》宣传片被最高人民法院播报;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入列轮值的措施》,建立月末提醒制度、纪实评价制度、检查督促机制,推动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按制度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组织学习收看“党课开讲啦”、《榜样5》等专题节目,为党员干警订阅天津手机党报,强化教育时代性、感染力;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及时开展“两节”期间、“七一”前夕走访慰问和患病干警帮扶解困工作,为4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以正风肃纪反腐凝心聚力、强化落实。一是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大兴“四个之风”,开展“千个支部联基层、千名书记当先锋”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民法典“六进”,聚焦急难愁盼深入涉海企业、渔村、社区等问计访需,严格落实“联点访户”等制度,坚持派出法官常驻天津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精准做好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工作;妥善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深化庭审直播、新闻发布会、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等海事司法公开,推动诉讼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天津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窗通办”工作规范(试行)》,与天津报关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签署诉调对接机制协议,深入市检察院三分院调研、接受诉讼监督,强化司法便民惠民利民举措,最大限度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起点、解决在源头;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查纠“四风”,转发学习上级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布举报网址及电话,强化重大节日提醒和随机检查抽查、明察暗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组织召开“勇于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动员会暨警示教育大会,跟进部署推动、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促进担当作为氛围进一步巩固、司法作风形象进一步转变、务实求真导向进一步树牢,截至11月份,全院新收案件同比上升21.98%,审执结各类案件同比上升26.62%,全院结案率同比上升6.4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同比上升0.06%,调撤率同比上升0.35%,平均审执天数同比下降2.9天,审判态势持续向好。二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天津海事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协作配合机制责任分工》,实行党组会、审判委员会等事项提前上报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督导检查、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落实会商制度,研究推进解决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共同建立“双联双评”联动监督机制;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调整1名干警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充实纪检监察力量,选派两名机关纪委委员到派出法庭负责工作,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及时受理信访举报并开展核查工作;研究制定《天津海事法院工作人员业外行为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试行)》,修改完善《天津海事法院关于在全院内设机构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的实施细则(试行)》,实行院廉政监察员派驻三个派出法庭,真正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审判一线和八小时以外;开展党员干部利用“影子公司”、“干股谋利”贪腐谋利问题监督整治、政法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干部调动带上家乡工程队问题专项整治、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进一步巩固虚报冒领补助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持续纠治司法腐败问题;召开深入落实“三个规定”部署会、推动会,出台并落实《关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防止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天津海事法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转发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组织干警每月填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和分析汇总,坚决防止利益勾兑,影响司法公正;制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治本功能,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干警学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全员进行谈心谈话、填报《政法干警自查自纠事项报告表》,结合案件评查、巡视整改等工作,先后对28人次进行批评教育、诫勉等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三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惩腐败与严格制度、严肃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出台《天津海事法院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天津海事法院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政府关于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意见〉的措施》,健全完善内部控制、队伍管理、执法办案等制度机制,着力打造“铁规禁令”、强化制度约束;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基础上,召开全院教育大会,围绕“不忘百年奋斗路、激浊扬清再出发”“从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献礼百年华诞”等进行廉政党课和教育宣讲,引导干警不触“高压线”、不碰“警戒线”、不越“隔离线”、不踩“防护线”;组织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校准担当作为的标尺》《代价》《远离家庭腐败》等警示教育片及反面典型庭审录像,深入进行典型案例剖析,深刻吸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训;充分发挥通报曝光的警示震慑作用,通报典型案件3批次4人次,同时做好帮扶回访工作,达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育人目的;跟进编发《廉政热点跟进提示》,下发《“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倡议书》,向每名干警家属发放家属助廉信,为律师事务所发放助廉公开信,共筑拒腐促廉的防线。二、存在问题短板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系统深入,指导海事司法实践还有不足,理论武装需要持续加强;二是通过巡视反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看,党组抓党员干警教育管理监督还有短板弱项;三是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对于制定的制度规定和出台的贯彻举措有时存在跟得不紧、督得不严的问题,跟踪问效抓落实还要加大力度。三、分析当前形势、明确下步任务当前,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和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政治要求高,给我院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任务艰巨,对有效履行海事审判职能提供机遇、提出挑战;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大活动持续推进,进一步深挖学习教育和治理整顿成果、推进工作见实效有成效更需严实作风;临近年底特别是“两节”等节点,工作收尾、起步谋划面临新的特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需定向发力、加大力度。下一步,一是不折不扣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的主张、重大决策以及党内法规制度全面落实,推动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市委巡视整改等见地见效,推动政治文化、政治生活、政治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中央、市委部署要求,以守责、负责、尽责的政治担当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一体推进,结合形势任务研究制定2022年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强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各职能部门整体协同,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三是不折不扣打造过硬队伍。严格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运用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形成的制度成果,突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选拔使用干部,突出政治功能深挖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继续推进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创新竞进、实干担当、勇毅前行。四是不折不扣从严正风反腐。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强化机关纪委明察暗访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让“四风”问题无处遁行;紧盯落实“三个规定”、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通报公开、信访核查等手段,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抓实党性锤炼和警示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织紧织密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五是不折不扣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天津海事法院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措施》,督促“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抓好管党治党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用好约谈提醒、民主生活会、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