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纾民心 解民困 我们在行动——天津海事法院妥善调解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
作者:郭越鹏  发布时间:2021-12-09 16:24:51 打印 字号: | |

天津海事法院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跨地域管辖、服务保障京津冀沿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近期,我院秦皇岛审判庭先后妥善调处了5起重大海上人身伤亡、船舶驶入养殖区事故引发的海事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2020年12月18日,河北省秦皇岛沿海发生一起渔船捕捞作业事故,事故造成一名渔民颅脑重伤。2021年6月8日,伤者家属将渔船的所有人诉至天津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立案后,伤者家属多次向法庭表达希望尽快得到赔偿款,考虑到伤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现状,承办法官立即行动,一方面联系司法鉴定,另一方面组织伤者家属和被告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承办法官将涉案船舶投保的保险公司、渔业互保协会等非案件当事人一并纳入,同时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调解工作,期间还向被告分析案件中存在的被抚养子女幼小、老人赡养等在内的特殊因素,使被告深刻认识到事故对伤者家庭所造成的精神和经济上的沉重打击,从而最大程度地为伤者家属争取利益。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目前,伤者家属已经收到第一笔赔偿款。

案件的最终调解是我们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工作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的现实体现。今后,天津海事法院将继续坚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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