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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组织召开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21-12-22 15:27:13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安排,12月21日,天津海事法院、大连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通过线上视频方式联合举办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联席会议,三院领导和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协议落实情况进行了交流,就明年工作进行了研讨。天津、大连、青岛三家法院院领导分别就各院今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相关部门对各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审判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进行了分享。

李秀杰院长表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海洋经济发展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开展司法协作是环渤海三家海事法院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通过与大连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的交流互鉴,进一步提升了天津海事法院海洋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水平。我们将持续拓展交流合作平台,携手环渤海区域各方,形成区域司法合力,通过公正、高效行使海洋环境审判权,为渤海综合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通过三家法院凝心聚力,创新协作,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联防联控,一定能做出更多特色亮点工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十四五规划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展现更大作为。

根据三家法院轮流组织协作机制工作协议,会议决定,明年由大连海事法院作为轮值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福新参加并主持了会议。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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