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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2021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3 10:11:35 打印 字号: | |

一、大力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科学理论武装,制定政治轮训工作计划、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30余次、专题研讨17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凝聚强大正能量。深入开展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和整治机关作风问题专项行动、肃清孙力军武长顺等流毒影响工作,开展净化政治生态主题党日等专题活动,推进政治文化、政治生活、政治生态一体建设、一体培育,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锲而不舍查纠“四风”,深入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活动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拒腐促廉的防线持续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做好干部管理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院党员干警全面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历程、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感悟思想伟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坚守为民情怀,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立足本职,服务工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天津高质量发展,实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目标

大力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高站位启动,以强有力的政治执行力打好主动仗;高密度组织,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实学习教育环节;高强度查纠,以“一查到底”的决心整治顽瘴痼疾;高质量服务,以务实举措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狠抓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切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通过突出政治建设、表率作用、建章立制,紧扣“四项任务”“三个环节”,提高站位抓落实,确保教育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全力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坚决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积极推进平安天津建设制定目标责任分工细则,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涉稳风险排查化解,定期梳理案件,加强案件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制定化解方案。开展重要节点专项矛盾风险排查工作,保障全年未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和涉案负面舆情

认真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制定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分工台账,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努力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化决策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要求,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1起海事行政案件入选天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十大典型案例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执行局承办的一批涉黑船舶处置案件,通过全院上下协同努力,创新方法,实现处置周期短、拍卖溢价高的良好效果

三、充分发挥海事司法职能,全力服务和保障天津高质量发展

全院新收案件2133件,同比上升17.33%,审执结各类案件2011件,同比上升6.35%,考核结案率99.51%,同比上升1.2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5%,同比上升0.13%,平均审执天数46.02天,同比下降1.24天,一审服判息诉率87.66%,同比上升4.46%,一审判决改发率2.69%,同比下降0.7%,审判态势持续向好。

服务保障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公正高效审理涉港口作业纠纷31件,审理区域海运物流纠纷914件,审理涉外案件153件,涉及美国、法国、日本、德国、埃及等三十四个国家和地区。

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密切与天津二中院、天津三中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协同协作,为优化天津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服务保障天津创新发展。深入研究创新过程中产生的疑难法律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制定审判机制。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审理新产业、新业态的各类案件。支持举办中国(东疆)航运产业周活动,主办海事金融高端法律论坛,邀请涉海金融租赁企业、外地海事法院、海事仲裁机构40余家单位研讨海事金融法律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服务保障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审理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和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39件,牵头20余家机构开展渤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讨与大连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签署《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助力渤海污染综合治理

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落实与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协作,完成了与雄安新区法院间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跨域立案。对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外迁企业加强走访,保障企业涉海物流链畅通。签署服务唐山海洋经济“1+5”法院《司法协作协议》凝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合力。

四、深化司法为民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全年执行结案率95.76%,平均执行天数47.20天。严格采取执行措施,发布失信174人次,限制高消费196人次。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评查案件2249件,发还款项共计13笔978.7万元。开展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期间共执结小标的案件87件。执行工作中,全力保障和服务“六稳”“六保”,春节前为不影响码头作业,及时移泊扣押船舶,帮助码头公司解决困难。

积极提供便民司法服务。开展智慧法院建设,完善诉讼服务平台大力推广移动微法院、在线保全中心等信息化模块应用,为海事纠纷提供立案、缴费、保全、诉前调解等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加强互联网法庭应用,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速裁快审机制持续优化,办案数量质量稳步提升。把调解工作做到渔村、渔港,涉渔民、船员纠纷调撤率达到新高。

大力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中长期位于全国海事法院领先位置与天津报关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签署《关于建立海事海商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合作协议》,进一步丰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开展涉外海事纠纷调解,取得圆满效果,受到中央电视台节目组关注,并进行了全程跟踪。

五、强化系统思维,一体推进审判管理和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严格抓好审判管理工作。规范案件审理,保障审判工作有序运行。深入开展司法公开,做好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工作。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发布2个白皮书,在新华社、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传统主流媒体和主流网站发布宣传报道60余篇。

积极做好人民防线、机要保密、统一战线工作。院党组定期研究人民防线、保密工作,加强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守牢安全底线。认真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教育培训,主动征求民主人士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作用,服务发展大局。

积极参与薄弱村帮扶、乡村振兴工作。2021年,我院再次承担静海区1乡3村的薄弱村帮扶、乡村振兴任务,选派4名精干力量到一线工作,落实帮扶政策、推动乡村治理、完善基础设施。

大力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大力加强疫情防控,全力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接种率达97%。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平安有序的审判工作秩序。

努力提升综合保障水平。强化司法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文秘、信息化工作、档案、财务管理等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关心关爱干警,设立了母婴室,为曹妃甸法庭干警改善了生活设施。厉行节约,全年共计节约资金近5.8万元。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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