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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徐群峰
  发布时间:2022-03-17 08:00:00 打印 字号: | |

徐克东、徐星慧、徐群峰:本院受理申请人吴宝欣申请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通知书、回避函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本院对本案进行书面审理。



天津海事法院2022-03-17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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