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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下执行 我们这样做
作者:曹晓辉  发布时间:2022-06-07 14:58: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津海事法院在严格遵守津冀疫情防控政策的前提下,精心设计执行预案,成功开展了一次跨省扣货的“全封闭特别行动”,顺利的扣押并完成司法拍卖一起涉案金额上千万的进口铝矾土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点赞。

2022年4月底,申请人某散货有限公司申请对堆存在河北省曹妃甸港的15万吨进口铝矾土尽快进行扣押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航次租船合同纠纷导致大量进口铝矾土长期堆存在曹妃甸港,每天的货物堆存费用达数万元。案件立案后,又恰逢唐山市疫情形势复杂,曹妃甸港全域封控,因此给扣押和后续的司法拍卖带来很大影响。

为了第一时间回应群众的关切,同时又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我院执行局经过反复研究,制定了“三步走”的执行方案:第一步,及时了解津冀两地防疫政策,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尤其是曹妃甸港的具体防疫要求,在防疫政策允许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扣押货物;第二步,进港扣货时,会同港口工作人员,制定详备的进出港时间、路线、人员等预案,尽量减少在港时间、避免人员接触;第三步,接到曹妃甸港可以进港的通知后,执行法官按照预案,连夜做核酸检测、核验货物、完成扣押、再做核酸。最终,该批货物于近期申请司法拍卖。

此案不仅实现了防疫程序上的完整闭环,同时又彰显了天津海事法院在疫情条件下,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的坚定决心。今后,天津海事法院将会向机械办案坚决说不,持续改进司法作风,以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契机,敢于拼搏,勇于担当,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体会到司法服务的温度和效率。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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