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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法院协同合作,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作者:陈兴旺  发布时间:2022-08-23 15:51: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津海事法院着力加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能力水平建设,注重健全司法协作机制,积极推动合作协议落地落实,三地法院携手合作,在委托送达、协同执行、异地调证等多个领域取得良好效果,以高效的司法举措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助力。

京津联动 24小时执行款划拨到位

2022年6月份,青岛某船舶服务公司因与北京某融资租赁公司海商纠纷在天津海事法院申请执行,当时京津疫情形势复杂,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干警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启动联动机制,通过在线执行委托系统,委托财产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代为办理在金融机构的变现扣划事项。自发起委托不到24小时,执行案款顺利的划拨至天津海事法院执行案款账户。收到执行款后,青岛某船舶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打电话给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干警说:感谢天津海事法院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两家法院克服新冠疫情影响,通力协作,快捷执行,使我公司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津冀联动 一星期异地调证成功

唐山某物流公司与某仓储公司因仓储合同纠纷起诉至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后,案件历经中止等待另案审理、3次开庭审理、4次司法鉴定、历时3年之久。

2022年6月份,天津海事法院收到原告申请法院调取存于河北省唐山市的证据,为尽快审结长期未结案件,天津海事法院启动“1+5”法院《司法协作协议》,主动联系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其代为调取证据,1星期的时间,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完成了证据的调取,并将证据反馈给天津海事法院。最终,天津海事法院通过线上庭审化解了一场持续3年之久的纠纷。

冀津联动 一个月3657万执行款分配到位

2020年,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天津海事法院对“浩帆5”船舶进行拍卖,经过276次出价、178次延时,船舶最终以3657万元成交。

在船舶拍卖以后,收到秦皇岛市中院分配执行款的申请后,当时疫情形势复杂,船员分布在各省,不便来津,天津海事法院执行法官不等不靠,立即组织通过线上开展调查、召开债权会议,最终达成债权分配的一致意见,仅用时1个月就将19名船员船员的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并将剩余3500多万元款项部退还秦皇岛中院。19名被拖欠工资的船员纷纷对该院优质高效的海事司法服务表示赞赏和感谢。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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