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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拓疆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9-04 08:39:17 打印 字号: | |

拓疆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与拓疆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天津临港铁源物流有限公司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海事法院

2022-09-04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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