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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白秀玲
  发布时间:2022-09-18 08:13:00 打印 字号: | |

白秀玲:本院对天津荣达物流有限公司诉沧州鹏霖恒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白秀玲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津72民初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海事法院

2022-09-18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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