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聚焦主动服务“十项行动”,天津海事法院积极开展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营造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法院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倡议书
天津海事法院向全院干警发出倡议,全院干警要立即行动起来,投身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来,带头实践文明言行,争当文明使者,为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作出积极贡献!
一、热爱本职,积极参与。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强化作风转变,带动文明养成,共同营造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良好氛围。
二、知礼明责,崇德尚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修身养德,开展典型选树,弘扬良好家风,自觉诚信守法,强化职业道德,开展志愿服务,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
三、遵章守法,共创和谐。养成文明素质,倡导文明服务,规范文明礼仪,践行文明交通,自觉文明上网,提倡文明旅游,坚持文明用餐,形成文明风尚,共同创建更加和谐的法院环境。
四、敬业奉献,干事创业。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聚焦“十项行动”,助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