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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六届中国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讨会在津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3-04-12 21:27:58 打印 字号: | |

4月12日,第六届中国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讨会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举办。

本届研讨会由天津海事法院、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三方联合主办,并得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大力支持。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徐春,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海玲,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杨柳,在开幕式分别致辞。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徐春 

▲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海玲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杨柳

本届研讨会分主旨演讲、自由讨论环节和专家点评环节,分别由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石福新、天津海事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张颉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张文广担任主持人。

主旨演讲环节,天津海事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马士骏与巡回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曹克以“海事金融案例专题”为主题,深入剖析了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探析了以融资租赁为基础关系的保理合同纠纷法律问题,旨在为船舶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海事司法指引与服务保障。

▲马士骏

▼曹  克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作贤针对《海商法》(修改送审稿)进行了介绍;中国海仲仲裁员、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蕾对《标准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上海格式2022)》进行了详细解读。

▼朱作贤

▲郑  蕾

自由讨论环节,围绕“海事金融案例专题”“船舶融资租赁相关立法与司法新动态”“标准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上海格式)2022版的特色和亮点”“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和纠纷解决机制问题”“船舶融资租赁中备用租约的法律性质和备用承租人的法律地位”“船舶司法拍卖实践问题”这六个议题,聚焦中国海事金融司法实践,从案例分享、标准融资租赁合同、《海商法》修订等各个角度,深入推动适用中国法律框架解决海事金融司法问题进程,业内领导、专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提供宝贵专业意见。各海事法院、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专家,各租赁企业法务负责人,各律所合伙人及其他与会专家纷纷参与讨论。

专家点评环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各海事法院的专家对讨论议题给出了专业的评价与指导。经过四个小时热烈而紧张的研讨,第六届中国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讨会圆满结束。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海商法》实施三十周年,值《海商法》修订期间,研讨会汇聚中国海事海商领域高端专家智囊和企业精英,共同促进国内司法体系的创新,有效衔接和保障产业发展。

主办方以外,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大连、青岛、上海、南京、武汉、宁波、厦门、广州、北海、海口等十家海事法院;天津自贸区人民法院、天津海事局、大连海事大学、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中国船东协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各租赁公司、航运公司、国内外海事海商知名律所、利比里亚船旗国等52家机构、85位行业专家与业界精英参会。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责任编辑: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