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天津海事法院召开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座谈会,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单国钧及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杰一行就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海玲参加座谈。
座谈中,单国钧介绍了北京四中院的设立过程、管辖范围、审判工作等基本情况。天津海事法院围绕“海事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创新举措”“打造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的做法”“涉外审判经验做法”“禁诉令的司法适用”“国际条约和域外法适用的解释规则”“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六个问题分享了近年来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双方还就今后进一步加强交流协作,共同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和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护航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