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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基福
  发布时间:2023-09-10 08:46:46 打印 字号: | |

陈基福、李水玉:本院受理申请人南京银河海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晟晨海运有限公司执行异议案件,申请追加你为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通知书、三个规定、回避函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反驳意见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7日内。本院对本案进行书面审理。

 

 

天津海事法院

2023-09-10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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