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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吉利达国际货运代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10 08:47:23 打印 字号: | |

吉利达国际货运代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杨迎:本院受理中集世联达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诉吉利达国际货运代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杨迎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海事法院

2023-10-10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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