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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曾凡鸿
  发布时间:2023-10-10 08:48:37 打印 字号: | |

江门市宏百惠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曾凡鸿、范旭辉:本院受理天津荣达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海事法院

2023-10-10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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