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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15:47:24 打印 字号: | |

天津海事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日10时起至2023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22/04;户名:天津海事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辛巴达”轮高速客船。船舶登记相关信息如下:船名:“辛巴达”;船籍港:秦皇岛;船舶登记号:040116000037;船舶识别号:CN20129368603;船舶种类:高速客船;造船厂名称:广东江龙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造船地点:广东;船体材质:钢质;航区:沿海;建成日期:2013年12月27日;船长:49.8米;型宽:9.8米;型深:3.3米;总吨位:598;净吨位:299;主机总功率:2162千瓦。登记信息及附件内容仅作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船舶所在地为秦皇岛中港船舶重工有限公司院内。

二、拍卖依据:天津海事法院(2023)津72执296号执行裁定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海事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海事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

1、该拍卖标的物仅为船舶,不承诺随船移交相关证件、证书、指标等,能否办理船舶相关证书、手续、指标等具体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单位,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船舶登记信息和附件内容仅作参考,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和权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可,相关风险和责任自负。

3、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竞买及过户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符合过户政策、条件,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材料自行到登记机构办理,所涉及的税务、海关、海事局、渔政等机构可能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缴付,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权利、质量及现状存在瑕疵、实物与登记信息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船舶过户过程中合计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和风险。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于2023年11月27日9时,看样需预约,预约咨询看样电话:18526444173(许女士)。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竞价规则:起拍价5920000元,保证金6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其整数倍。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含船舶剩余燃油、在船个人物品和工具。船舶剩余燃油、工具以及其他船舶备件等物料数量以船舶交接现场实际测量和清点为准,根据相关评估价格或船舶交接时市场价格结算,由买受人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支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竞拍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申报相关竞拍权利,本院将依法审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上述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特别提示:与该船有关的海事债权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提交债权登记申请材料,逾期不提交海事债权登记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海事法院,人民币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塘沽支行,账号:9290101008010000004637),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天津海事法院(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于约定时间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又反悔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将依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船舶咨询电话:许女士18526444173

法院咨询电话:022-62051150

监督电话:022-6205110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特此公告。

 

 

天津海事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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