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长期战略、永恒课题,以强烈自我革命精神落实好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引领保障海事司法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服务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开展主题教育为主线,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取得实效。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强化部署推动,扎实开展“回头看”。举办处以上干部读书班,讲授专题党课,围绕五个专题深入研讨,通过观看《邓小平小道》、举办读书分享会等深挖教育实效。制定《问题清单》《专项整治方案》,扎实推进整改整治,高标准开好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围绕港产城融合发展等形成调研报告5篇,指导解决深层次问题15个,推动建章立制8项。坚持以学促干,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出台21条司法举措,化解天津首例涉他国禁诉令国际海运索赔案被《人民日报》刊发,设立驻天津港法官工作室、加强津冀法院司法协作被天津新闻报道,设立“共享法庭”、签署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等亮点工作体现学的质量、干的效果。我院被市委主题教育指导组评定为“好”等次。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天津海事法院关于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的具体措施》,明确14条举措、26项清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次学习研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内网、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为干警发放应知应会手册,开展了党支部集中学习、理论知识测试、学用“共性学法清单”和“共性题库”等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在推进讲政治与讲法律统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抓实公正与效率等方面抓好转化运用,2篇论文分获市2023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二、三等奖。
(三)自觉走好“两个维护”第一方阵。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研讨交流,持续强化忠诚教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0余次。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等重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0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任务分解、跟踪督办问效机制,确保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强化法院政治属性。以“讲政治、转作风、提效率,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和模范机关创建,推进政治轮训,通过宪法宣誓、学习英模事迹等深化政治建警、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海事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完成9件次规范性文件报备。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全院干警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贯通起来。
(二)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制定《天津海事法院2023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天津海事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天津海事法院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研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干部在线学习、党校脱产学习、“学习强国”学习,组织“青春献言 忠心向党”等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院被评为市新一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党组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举办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培训,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阵地管理、文稿审核、监督检查,拍摄的《法与情》在“你好,天津”总决赛中获得三等奖,40余篇工作新闻被人民日报、天津日报等媒体刊发。
(三)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学习贯彻市委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进会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出台《中共天津海事法院党组关于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措施》,明确23项重点工作,逐项推进落实,开展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制定《天津海事法院2023年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要求,营造了良好的法院政治氛围。
三、以加强组织建设为抓手,锻造过硬党组织和党员干警队伍
(一)建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发挥好各领导小组议事协调功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持续提升。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完成1名法官递补入额,推荐2名审判业务专家和3名审判执行人才,向市法学法律人才智库推荐11名员额法官入库,向市人大提请任命3名领导干部和2名审判员。严格标准程序招录2名公务员,接收1名军转干部,做好14人次晋升职级等级,配合完成二级高级法官和二级巡视员晋升工作。制定《天津海事法院加强青年干警培养规划》,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推荐报送4名处级、2名科级优秀年轻干部。
(二)强化党员干警教育管理监督。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培训、抽查核实,交流轮岗干警33人次,加强考勤、休假、出入境管理和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用好“人民法院大讲堂”“政法大讲堂”,创办“海法漫谈”“法官沙龙”,举行执行业务集中培训、司法辅助人员教育培训,推行新入额法官“实务导师”制,干警司法能力得到增强。积极学习鲍卫忠等事迹,广泛选树身边典型,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为2名干警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2名干警颁发“荣誉天平奖章”,开展了老党员、老干部、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工作。
(三)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2023年天津海事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压实党组抓基层党建责任。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每月下发党支部工作提示、理论学习计划,举办机关党建培训,督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肃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支部换届选举和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等工作,广泛开展党建联盟、志愿服务等活动,1个党支部获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新增1个市级机关党员服务示范岗。
四、以正风肃纪反腐为保障,营造公正廉洁风清气正环境
(一)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制定《天津海事法院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紧盯春节、“五一”等节点,召开廉政会议,下发正风肃纪通知,先后深入派出法庭、对口帮扶村等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确保安全廉洁过节。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制定专项行动任务落实情况分解清单,统筹文件会议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强化奖惩双向机制,担当作为导向进一步鲜明,1人获评“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1人被表彰为“天津市优秀法官”,1人被表彰为“天津法院办案标兵”,多篇学术论文、调研成果在全国、全市获奖。紧盯诉服窗口、庭审等重点,加大智能审务督察通报力度,开展案件评查、作风巡查,海事司法作风进一步优化。
(二)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党章学习日”制度,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服务保障“十项行动”警示教育月活动,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常态学习,抓好《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跟进学习,抓好《天津市查处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政法干警违反“十个严禁”典型案例》等案例学习,增强规矩意识、筑牢纪律防线。加强对干警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案件质效评查等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帮助。
(三)坚决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紧盯海事司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大督查,加大信访举报核查、问题线索处置,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强化审判执行权监督制约,排查廉政风险点,对16人次开展廉政风险提示,加大监督检查、审务督察力度,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讲授廉政党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一严到底》等专题片,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参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廉润初心”主题展,提炼廉洁文化表述语,印发家庭助廉信,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我院在市级机关清廉家风寄语征集评选中荣获优秀组织奖,两个作品荣获优秀作品奖。
五、以落实主体责任为牵引,汇聚推动海事司法高质量发展合力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天津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等,领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以及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将党的建设与海事审判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开展落实主体责任考核,推进上年度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定期听取院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履责情况,落实述责述廉等制度,责任链条进一步压实。
(二)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自觉接受市级机关工委对党的工作的领导,主动配合派驻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检查指导,通过召开会商会等形式,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支持机关纪委开展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选聘10名兼职廉政督察员、3名兼职纪检干部,党内监督力量得到加强。学习贯彻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天津海事法院2023年统战工作要点》《天津海事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组织统战工作专题讲座、网络专题班,做好与市人大代表结对联络,聘任20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约监督员,通过实地走访与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畅通联系沟通机制,为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定期研究群团工作,举办青年干警座谈会、趣味运动会等活动,1人获天津市优秀团干部称号,1人被评为“最美机关女性”,1个干警家庭获评天津市“最美家庭”。
(三)有效发挥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院“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坚决,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我革命精神、斗争精神,砥砺初心、践行使命,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进程中担当作为、知责奋进。以“十项行动”为统领做实为大局服务,健全跨域安保联动做法被刊发,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做法被刊发,精准服务和保障港产城融合发展做法被刊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全方位推动诉源治理,完善“厅网线巡”诉讼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紧扣“公正与效率”,坚持月通报、季总结制度,开展长期未结案月督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海事海商案件的发改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位居全市高中院前列。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够深入,需要在内化深化转化上持续用力。二是党建引领海事司法工作的政治作用发挥还有提升空间,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上思路不够宽、举措不够灵活。三是抓海事司法作风建设还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紧盯日常和细节末端发力不够,在遵守纪律规矩、规范案件流程、提升文书质量等方面还要持续加压增责。
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充分认清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保持清醒头脑,压实主体责任,通过清单明责、考核促责等形式推动管党治警任务落实。二是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政治生态、意识形态等工作,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把党对海事司法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三是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组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高质量组织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四是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强化作风纪律建设,重点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五是把管党治警成效体现到履职尽责上,聚焦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持续发力,提升海事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