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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题进行专题调研

作者:温宇晨  发布时间:2024-10-16 18:08:17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服务保障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近日,天津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福新带队赴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走访调研。

10月9日下午,天津海事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签署涉外法治研究实践基地共建合作协议,并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域外法查明等问题进行交流座谈。双方将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助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为目标,在共建涉外法治研究智库、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基地、人才继续培训基地、实践研究基地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

10月10日上午,海事法院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海事金融及诉讼管辖协议”为题开展调研座谈,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征求意见建议,并介绍了《海事海商纠纷管辖协议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的基本内容。同时,双方就海事金融相关问题、诉讼管辖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10月10日下午,海事法院赴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座谈,并参观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图书馆等场所。四中院详细介绍了本院涉外审判工作、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环境资源案件等相关情况。双方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主题开展交流。

此次调研是天津海事法院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全方位加强涉外司法的重要举措。今后,海事法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京津冀涉外海事审判研究中心,以更高水平的海事司法工作护航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贡献海事司法力量。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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